公司並無繼受原民眾日報社股份有限公司之營業及負債。 (三)次查被告原民眾日報社股份有限公司於八十八年十月二十一日將其原公司專用名 稱「民眾日報社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民眾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惟其負責人仍 為李哲朗,並於八十九年二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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